吉教办字〔2014〕17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学科教学的指导意见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吉师附小: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基础教育尤其是小学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课程设置数量不够合理、标准不统一,教师所聘专业岗位与任教学科不对称,评价体系不科学,少数完小还存在教师“包班”现象,以上问题如不有效解决,将制约我市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教育和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吉发〔2013〕16号)精神,根据我市当前小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事求是地确定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量
小学课程设置和课时量的确定,是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科学安排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举措。受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的限制,各地执行情况有所不一。为进一步规范小学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量标准指导意见(详见附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执行。校长折算工作量为10-12节,且需承担不少于四节课的教学任务;副校长及以下行政人员折算工作量标准和一般科任教师周工作量标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但副校长及以下行政人员必须担任所聘职称专业课程教学,否则不得续聘相应职称。各地课程设置标准执行情况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切实加强教师和教学管理
要切实加强对教师任教的管理。村完小以上学校要尽量保证教师所授课程与所学专业、所聘职称岗位对应。任教数学的教师原则上应担任两个班的教学,班级规模较小的语文学科教师,也可任教两个班级的教学,要下决心消除“包班制”现象。在师资不足的情况下,村完小以上学校语、数、外学科专业教师可兼任其它班级、其他学科教学。未经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县(市、区)教研室认定,非语、数、外教师不得任教语、数、外学科教学,只能担任本学科教学。
要切实加强教学管理,通过科学的课程设置,推进“1+1”素质教育工程。要积极推行每周一个下午活动课制度,保障开展课外体育、艺术活动所需时间。学校要科学安排好活动课时间及内容,教师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中,切实加强活动课的组织和指导。各乡镇中心小学要统筹所属村小和教学点活动课的安排及组织,并通过“走教”的形式解决师资和器材等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小学英语课的开设,原则上,农村小学(包括乡镇中心小学)统一从五年级开设英语课,以保证英语教学的质量。规范教学质量检测管理,严格落实教育部“小学不统一组织考试、不排名”的要求,小学1-5年级不得以县为单位组织统一的考试,也不能以县为单位组织抽测。
三、改革现有小学教师评价体系
要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教学评价机制的改革,建立新型的学校评价制度。各地各校要积极改变原考试成绩占考核比例过高的倾向,把考试成绩在教师考评中的比例调整到30%以内。要把师德师风、素质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两项工作考核分值均不得低于总分值的20%。要通过改革评价方式的形式来调动教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积极性。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音、体、美科目教师的科学评价机制,通过抽检、竞赛加分、组织活动计算工作量等方式,科学核定音、体、美教师教学成果,要做到音、体、美教师和语文、数学等学科教师在职称晋升上具有同样的机会,以纠正所有学科教师争相任教语文、数学而忽视其他学科教学的情况。
附件:小学课程设置及课时量表
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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