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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2024/09/22 5.4k 阅读 6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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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缴存住房公积金确实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数。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渠道:柜台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理→管委会审批→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管委会批准后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796-123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