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缴存基数调整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
办理渠道:柜台、网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吉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79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