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汇、补缴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机构约定的日期,办理汇缴手续。单位欠缴或缓缴到期的,应及时补缴。
办理渠道:柜台、网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吉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登记个人明细帐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79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