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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注销登记

2024/09/22 1.6w 阅读 342 点赞

​  事项名称:注销登记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渠道:柜台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单位注销缴存登记申请表.docx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登记等文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796-123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