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缴存登记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渠道:柜台、网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
1、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核对表;
2、吉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796-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