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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个人账户设立

2024/09/22 6.9k 阅读 220 点赞

​    事项名称: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渠道:柜台、网厅(https://zfgjjwt.jian.gov.cn/ish)

市本级办理地点:吉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窗口

吉州区行政审批局(吉州区韶山西路8号)公积金窗口

青原区政务服务中心(青原区正气路69号)公积金窗口

市本级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7:0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8:30-12:00,14:00-17:00  

各县(市、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间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办理材料:吉安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办理个人账户设立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796-1232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