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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集体补助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加码”

2024/12/24 2.2k 阅读 471 点赞

  ​“村里给我们每人每年补助100元,一直补助到可以领养老金的时候。村集体掏腰包,村民们得好处,现在的政策真的是越来越好了!”近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袍田村村民刘艳高兴说道。

  原来,刘艳所在的袍田村最近公布了一项惠民政策,经过村民委员会研究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模式,在村民已经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基础上,利用村集体经济资金每年为每个村民再增加缴纳养老保险100元。目前,该村共有121人享受到了这项福利待遇。

  袍田村支部书记李文告诉笔者:“我们村集体这几年收入还不错,为了反哺村民,我们村率先开展了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这项试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增强了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积极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新路径,按照“试点先行、因地制宜、民主管理、一村一策”的原则,对县内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状况、参保缴费人数、缴费档次和参保群众参保意识等情况进行调研,引导条件较好的村、社区等集体经济组织先行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缴费补助,并逐步推广。补助对象为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中当年已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

  ​“今年我县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政策,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城乡居保参保群众提供缴费补助,形成‘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的多补的多’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居民的养老保险水平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该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夏洪涛主任介绍,“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政策,让好政策惠及更多参保群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