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刘志满,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6年2个月(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在吉州区参保,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5个月,即2022年3月—2023年5月,每月1557元。
陈武,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8个月(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在吉州区参保),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5月,每月1557元。
罗芸斌,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2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8月,每月1557元。
夏翠兰,女,吉安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9年,应享受18个月,即2022年3月—2023年8月,每月1557元。
胡金花,女,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0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11月,每月1557元。
黄振江,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8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11月,每月1557元。
曾祥云,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2个月(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在上饶市参保),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5月,每月1557元。
刘秀华,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8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3月—2022年5月,每月1557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8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