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廖小凤,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0年8个月(2011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平安财产保险),应享受19个月,即2022年2月—2023年8月,每月1557元。
万秀,女,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9个月(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在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缴费),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2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刘强,男,江西省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市本级)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6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黄雪梅,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1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2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谭招圆,女,吉安市亚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8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刘方轩,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5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吴小晚,女,吉安市亚博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8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白碧菊,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6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周蕾,女,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3个月(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宜春市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夏清平,男,森达美信昌机器工程(江西)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0年8个月(2011年5月至2021年6月在南昌市参保),,应享受19个月,即2022年2月—2023年8月,每月1557元。
刘安民,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7个月(2017年4月至2017年10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7年11月至2019年10月吉州区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2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高月平,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黄华容,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11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叶贵凯,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2020年6月至2020年7月在青原区参保),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李志斌,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3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2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