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刘翔,男,吉安市城投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邱冬冬,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4个月(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江西航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农民工身份参保,2019年4月至2019年11月在吉安县农民工身份参保,2020年6至2020年11月在井开区参保缴费),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10月,每月1557元。
习哲俊,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陈宋珍,女,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9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王鹏志,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5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肖国清,男,江西孖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10月,每月1557元。
周招云,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应享受14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艾川,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9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刘卉,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2个月,应享受14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周丽媛,女,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5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曾广超,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4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7年11月至2017年11月在吉州区参保缴费),应享受14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刘翔,男,吉安赣商联合会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5月—2022年11月,每月1557元。
伍新贵,男,华之欧(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原职工,2021年8月在领金期间重新就业,不满一年现重新失业,继续领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即2022年5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郑京华,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1个月(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在南昌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5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8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