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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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发放公示 (吉安市本级2022年第五批)

2022/03/23 1.3w 阅读 252 点赞

​  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肖绍俊,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9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刘海祥,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8年4个月(2013年9月至2018年6月在吉安市为民劳务派遣公司参保),应享受17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8月,每月1557元。

  周缙,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姚新兰,女,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5年1个月,应享受14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5月,每月1557元。

  邱琳,女,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8个月(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张小红,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6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12月,每月1557元。

  曾琪,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毛莉,女,江西孖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8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熊晨,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3个月(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在宜春市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12月,每月1557元。

  王锋,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5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龙美才,男,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0年(2011年7月至2012年4月、2012年8月至2017至6月在吉州区参保,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在南昌市参保,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在赣州市参保),应享受19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10月,每月1557元。

  曾艳,女,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7个月(2017年7月至2017年12月在吉安市华美立家置业有限公司参保,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在南昌参保,2018年9月至2020年5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3月,每月1557元。

  郭小花,女,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6个月,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刘小春,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6年5个月(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在赣州市章贡区参保,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在信丰县参保,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在赣州市本级参保,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5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胡圣忠,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2个月,应享受12个月,即2022年4月—2023年3月,每月1557元。

  郭文坤,男,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6个月(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在吉州区参保、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在新余市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贺美玲,女,吉安市锦奥置业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2年7个月(2020年2月至2020年3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参保,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在吉州区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9月,每月1557元。

  刘会连,女,江西国光商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4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彭曙红,女,江西省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7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2年4月—2022年6月,每月1557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30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就业创业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