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各科室:
经研究,市局制定了《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吉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6日
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
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部署开展“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打响争创新时代法治交通运输建设“第一等工作”攻坚行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及法治建设规划,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题,以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主线,充分发挥学法、执法、守法法各环节能动作用,着力补齐法治交通运输领域制约性短板弱项,护航交通强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奋力谱写吉安交通运输法治建设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二、目标任务
(一)对标提升法治引领力,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重点课程。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机关党委。
2.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筹法治建设走深走实。贯彻落实《法治吉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吉安市法治交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举措,确保法治交通运输体系重点任务落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
(二)对标提升法治驱动力,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积极配合做好吉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吉安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精神的通知方案》,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争创活动各项工作任务,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
4.依法创新利企便民政务服务方式。持续深化改革,依托市行政中心网络平台,实现交通运输同一事项在全市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扩大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以扎实举措提升交通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5.加强法律顾问智库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重要文件制定等工作的智囊团作用。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执法监督科。
6.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印发《吉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引领社会法治风尚。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普法办、市局执法监督科。
7.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严格遵守执法办案期限,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加大对非现场行政执法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畅通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
(三)对标提升法治保障力,全面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8.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完成交通运输行业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新业态涉企商事纠纷有效化解。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相关科(室)。
9.加快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交运输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影响交通运输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全系统学法重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局扫黑办、市局相关科(室)。
三、具体安排
开展“对标提升法治力、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为期1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下旬)。各单位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并于6月15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科(联系人:石如丹,电话:8938188,邮箱:jtjzfk@126.com)。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提升交通运输人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服务意识,注重提高法治能力与交通治理效果有机统一。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2月上旬)。按照活动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实践活动工作。一是压实责任分工。制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逐项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工,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狠抓调度落实。组织成立专项督导组,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深化措施,确保实践活动任务完成。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场站、渡口、在建施工工地等交通运输主阵地,集中宣传报道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扩大法治交通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3.总结评估阶段(12月)。对照活动目标和活动内容,认真汇总分析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与并于12月10日前报市局执法监督科(联系人:石如丹,电话:8938188,邮箱:jtjzfk@126.com)。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市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活动跟踪调研、调度督办、专项督察、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重大问题,制度化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创新方法载体。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针对性、实践性、创新性”的要求,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出新招、出好招、出实招,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3.勇于担当作为。各单位要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找出法治建设的难点痛点堵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弱项、补短板、夯基础,提升法治交通运输部门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