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问题学籍纠错工作的通知

2015/02/01 1.3w 阅读 97 点赞
 

吉 安 市 教 育 局

吉教办字〔2015〕13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问题学籍纠错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已通过升级,并与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完成了对接。通过比对系统在校生身份信息,我市学籍系统中大部分学生通过了身份信息审核,并于2015年1月16日自动生成了正式学籍号,即:大写字母G+学生的身份证号18位数。

但是,各地各校有少量学生未通过审核,主要原因为:一是学生的身份证号不存在;二是学生的身份证号与姓名不匹配;三是学生的身份证号重复。目前这部分学生只能暂时使用临时学籍号。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学籍信息管理,保障学生的就读权力,清理虚假学籍信息,决定对问题学籍进行纠错。首先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人员将未通过审核的学生学籍导出,分发给相关学校。由学校通知家长将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并按以下方法操作。

一、对“身份证件号不存在”问题的处理

通知家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与学生的户口本一并带到学校,作信息变更或者佐证处理。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的“问题学籍处理”中,操作问题学籍信息“变更”或者“佐证”,并上传学生户口页面的拍照作证明材料。县级学籍管理员审核通过。

二、对“身份证件号与姓名不匹配”问题的处理

这里有两种情况:1.如果是由于学校人员输入错误,只要将学生的正确户籍信息,在学籍系统的“问题学籍处理”中操作问题学籍信息“变更”,并上传学生户口页面的拍照作证明材料。2.如果学生户籍信息与电子学籍信息一致,须通知家长拿户口本到派出所核实,并请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交学校,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进行“佐证”操作,并上传佐证证明材料点击保存,经学籍室审核认定,可获取正式学籍号。

三、对“身份证件号重复”问题的处理

这种情况说明该学生在其他省份建籍(可在问题学籍处理中选中该生记录,点“查看”按钮查看),如果学生当前在现在学校就读,须在学籍系统的“问题学籍处理”中,对该学生的问题学籍作“佐证”处理申请(佐证时上传学生学籍表扫描件或户口本学生本人页拍照件作为佐证材料),经县级学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恢复正常学籍。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收集好证据材料。户口本原件、派出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学校永久保存复印件。

2.学籍管理员统筹安排,逐级汇报,做好政策解释、技术服务。

3.严肃纪律,提高识别材料的能力,工作中查出有共同做假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4.现在学籍系统中仍是字母L开头的学籍号,除了是问题学籍外,还包括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请通知这部分学生尽快办理正式户籍。

5.如有已毕业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与在校生身份证号重复,双方成为问题学籍的,在校生由所在就读学校处理;已毕业离校而未升学的问题学籍,待以后学生被上一级学校录取后,再由招生录取学校处理。

6.凡是问题学籍的学生,没有处理完成,学生将不能办理转学等学籍异动业务,并将此信息告之家长,影响学生就学,责任自负。

学生学籍关乎到学生以后的升学录取等事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纠错工作。各学校学籍管理员要严格履责,主动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学校审核、提交系统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携带证明材料联系县级学籍管理员审批。

各地各校务必在3月10日前完成问题学籍纠错工作。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1月29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