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文件
吉教办字〔2015〕88号
吉安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赣教助字〔2015〕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学生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载体,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区)和各直属学校要深刻认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和队伍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县(市、区)和各直属学校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助字〔2012〕5号)精神,成立相应的资助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以确保学生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要按照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规范申请、公示、发放、管理、上报各项程序,各幼儿园、学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业费中提取一定经费,资助特困幼儿或学生,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使资助工作政策家喻户晓。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