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文件
吉教办字〔2015〕90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吉安市“名师、名校长”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名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和<吉安市“名校长”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府办发〔2012〕1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吉安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的推荐评选工作。为搞好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吉安市“名师”的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一线任课教师,其中担任了一线教学任务的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不超过20%。
正职校长、省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
吉安市“名校长”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现任正职校长。
二、评选方法和名额分配
第二届“名师、名校长”拟评选表彰 “名师”100名左右、“名校长”25名左右。根据各县(市、区)和市属各级各类学校数和教师数,下达各县(市、区)、市属学校推荐名额(附件1),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根据下达的推荐名额数推荐上报。推荐人选必须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学成绩优秀,育人实绩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被评为吉安市第一届名师、名校长者,须重新参加本次名师、名校长的评选申报,若未被推荐并通过,则不再享受相应的荣誉称号及待遇。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领导下,组建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评审委员会,市教育局成立第二届“名师、名校长”评选工作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
2.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第二届“名师、名校长”的评选条件中的业绩计算时间为:除个人获得的综合性荣誉和教学类竞赛奖项不受时间限制以外,其他业绩计算时间均为近三年内(即2012年4月30日后至2015年5月1日前)。各地各校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做到评选条件公开、推荐名额公开、推荐人选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要向教学一线和农村及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农村一线教师、优先考虑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人员,优先推荐担任班主任的一线教师、优先考虑在教学一线担任与所聘职称学科一致教学任务的校长。对在经历和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3.强化宣传教育。在推荐活动中,要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比选,真正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以评选名师、名校长为契机,广泛宣传一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基层学校校长。
4.认真审查并按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审查推荐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有关材料按《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人选评审细则》(附件2)和《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人选评审细则》(附件3)的要求,逐人装订成册后,由各县(市、区)统一编号上报。同时,还需一并上报以下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1)推荐人选30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简介;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正面彩色标准照片一张(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jpg,文件名为“姓名―工作单位”)和工作照片2张;
(3)推荐《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审批表》(附件4)、《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审批表》(附件5);
(4)《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6)、《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7)。
报送时间: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于6月15日前,将《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及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将于6月下旬,组织评审专家到各地各校对 “名校长”推荐人选和市属学校的“名师”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各县(市、区)的“名师”推荐人选,由当地教育部门按要求组织进行考察。
联系电话:8224865,联系人:谢小岚
电子邮箱:jasjyjrsk@163.com
附件:1.吉安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推荐名额分配表
2.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人选评审细则
3.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人选评审细则
4.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审批表
5.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审批表
6.吉安市第二届“名师名校长”推荐人选征求意见表
7.吉安市第二届“名师”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8. 吉安市第二届“名校长”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