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文件
吉教办字〔2015〕131号
吉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法治教育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科室馆站、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15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吉办发〔2015〕7号)和《2015年法治吉安建设工作推进表》(吉法建办字〔2015〕3号),根据市法建办工作要求,结合教育实际,现提出法治教育几项重点工作,请高度重视、认真履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1.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按照国家、省里编制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全省中小学生法治教育辅导课本及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参考读本落实法治教育计划,组织法治课程教学。
2.在全市中小学设立法治教育专职岗位,聘用至少1名法治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确保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100%配备法治教师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规范管理,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发挥其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等“五老”以及“老政法”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动员和组织“五老”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学校法治教育服务。
3.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学校要利用校园结构选择合适的校舍场地规划建设专门的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与综治、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协作,组织青少年参观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参与法治实践模拟活动,树立法治思维。
4.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吉教办字〔2015〕115号文件精神,指导辖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采用“专门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团”等模式选择法律服务,提高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8月6日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