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圆梦助学金募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5/07/30 2.1k 阅读 82 点赞
 

吉安 市 教 育 局

吉教办字〔2015〕126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5年圆梦助学金募集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

2013年7月吉安市圆梦助学金正式设立,并连续开展了四个批次的圆梦助学活动,帮助了206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圆梦大学,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我市高考再创佳绩,又将有一批莘莘学子进入大学求学深造,其中也不乏少数家庭贫困学生,为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圆梦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圆梦助学金的募集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圆梦助学金的募集与发放工作作为一项教育民生重点工程来抓,加大资金募集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募集圆梦助学金。

二、认真做好今年考入大学的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与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高中要对今年考入大学的家庭贫困学生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各推荐3名、市直2所高中各推荐5名今年考入大学的品学兼优且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作为资助对象。原则上,被推荐的学生应该是高中贫困生库的学生,如不在贫困生库,但因家中遭遇重大变故而突发致贫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由当地村委(社区)开具家庭突发致贫证明,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被推荐学生要认真填写“2015年吉安市圆梦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审核、公示后,加盖县(市、区)和市直高中公章,汇总统一于2015年8月8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认真完成2015年圆梦助学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严密筹划,确保2015年圆梦助学金目标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目标工作任务中的受助学生为今年考入大学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自筹解决,且资助资金为2015年新筹措的资金。未新增圆梦助学资助资金,没有开展圆梦助学活动的县(市、区),将不能接受市圆梦助学金的资助。各县(市、区)2015年的圆梦助学活动安排和申请表一起报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县(市、区)圆梦助学金目标任务数详见附件2。

附件:1.2015年吉安市圆梦助学金申请表

2.2015年县(市、区)圆梦助学金目标任务数

 附件表格.doc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