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5/08/31 1.9w 阅读 437 点赞
 

吉综治委校园治安组〔2015〕4号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部署,持续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全市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总体良好。但是,也应清醒看到,一些非法违法、违章违规现象依然困扰学校,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近期兄弟省市连续发生山体滑坡和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再次警示我们,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一丝侥幸。随着秋季开学和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日益临近,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将更趋复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任务将更加繁重。为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集中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综治委印发的《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党政抓总”,“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落实工作责任,深化重点领域整治,集中解决一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遏制各类涉校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切实提升师生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校园和谐有序。

二、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专项组及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校园及周边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切实找准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进行集中整治。

(一)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大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教唆、引诱、胁迫青少年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止在校学生受到社会不良人员的负面影响。加强与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对学校门前乱设摊、乱占路、乱停车等顽症的联合执法;完善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时段警校共同护校机制,坚持日常管理与突击整治相结合,强化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整治,维护校园周边良好交通秩序。公安机关要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安装警闪灯,规模较大的学校须设立警务室。文化执法部门要对中小学周边地区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重点清查,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查处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及各种出版物展销活动中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收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淫秽色情出版物、有害卡通画册和非法音像制品。

(二)大力整顿治安乱点。各级工商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市场监管力度,严把登记准入关,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类无照经营活动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严厉查处学生涉及传销现象。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门口乱设摊治理力度,及时制止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公安、工商、文化执法等部门继续保持对经营性网吧和游戏机房等场所的高压监管态势。深化网吧监管工作,打击网吧及游戏机房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经营行为,着力加强对无证游戏机房、网吧的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经营业主依法经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全面治理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校园及周边车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乱象,严查严纠使用报废拼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营运接送师生行为,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带、隔离设施、停车泊位等交通安全设施;安监部门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爆炸危险源、火灾事故、拥挤踩踏、校舍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药监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和操作加工,取缔学校校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业。

(四)全力化解矛盾纠纷。要高度关注可能引发涉校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因学生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工程款结算等引发社会人员干扰学校正常秩序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学校内部因违规招生办学、后勤管理服务、教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高危人群的管理。

(五)切实加强内部防控。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江西省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保卫人员和必要装备。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校内治安巡逻,严格门卫登记、证件核查和车辆查验制度。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学校各项技防措施。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严格学生外出、住宿制度,预防和减少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及成员单位要从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配合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找准整治重点、难点,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措施。集中整治期间,各专项组要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要成立督查组,包片指导,跟踪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经反复整治,混乱局面仍得不到根本扭转、突出问题仍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要挂牌督办;对广大群众和师生反映强烈且长期整治无效的重点地区和问题,要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包点督办。同时,要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完善防控体系、创新管理手段上下功夫,努力形成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本次集中整治情况将纳入2015年各县(市、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评范围。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15日前将报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安稳办)。联系人:饶伟,联系电话:0796-8224309,电子邮箱:jajyjawb@163.com。

吉安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5年8月31日

吉安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5年8月31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