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办字〔2015〕144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赣教稳定字[2015]11号)部署,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将在今年年底进行最终评估。为做好我市评估工作(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从2015年9月6日至10月31日为自评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最终评估阶段。
二、评估内容
评估工作以《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见附件1)为依据,进行逐项销号式评估评分。总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的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进行整改,重新达标。
三、评估方法
自评阶段,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地学校按照评估细则,逐项评估评分。自评90分以下的学校,立即整改达标。
终评阶段,采取分级负责和抽样评估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对所辖10所学校(含各学段学校)的评估工作,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进行评估。
四、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完成最终评估后,要将评估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报告。同时,填写好《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统计表》(各县(市、区)教育局须统计所辖各校评估情况,见附件2),于12月5日前一并报送市教育局安稳办。联系人:宋晓涛,电话:0796--8224309,邮箱:jajyjawb@163.com。
附件:1.吉安市学校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
2.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统计表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9月6日
附件1
吉安市学校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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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测评要素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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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急机构和队伍建设 |
1-1有相应的机构和专(兼)人员负责应急管理工作,且职责明确。 |
查阅正式文件 |
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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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
5 |
检查名单 |
没有名单,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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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急救援队伍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
5 |
查阅相关材料 |
没有制度,不得分;分工不明确,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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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参加各类培训班。 |
5 |
查阅学校培训通知,以及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
未进行培训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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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
2-1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 |
10 |
查阅正式文件 |
未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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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每学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
10 |
检查演练方案 |
未演练,不得分;少一次,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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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保障 |
3-1落实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 |
5 |
查阅学校财务部门年度预算。 |
无专项经费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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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有醒目的应急疏散标识,师生知晓率达100%。 |
10 |
实地查看和走访了解 |
未设立应急避难场所扣4分,没有应急疏散标识扣4分,师生知晓率未达100%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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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有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
5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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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测评要素 |
分值 |
考核方法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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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急宣教和培训 |
4-1应急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
3 |
查看教案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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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
2 |
查看培训记录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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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校内设有宣传栏和安全警示标语。 |
2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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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
5-1台账管理平台人员、设备到位,制度健全。 |
3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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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按照要求,制定排查计划,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
5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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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及时整改。 |
3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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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对重大危险源和风险隐患处设置标识。 |
2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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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常机置建设 |
6-1健全应急值守、信息报送、队伍建设、应急保障、科普宣教和培训、应急处置、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
5 |
查阅学校有关制度。 |
每少一项制度扣0.5分,非学校正式文件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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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有值班室,值班工作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值班。 |
5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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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有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信息报告及时、客观、真实,杜绝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5 |
以年度学校上报信息情况统计为准。 |
发现一起重大突发性事件不及时上报不得分;迟报、瞒报、漏报各类信息发现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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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有符合实际的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手段,确保学校师生的全面覆盖。 |
5 |
实地查看 |
没有,不得分。 |
附件2
学校基层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评估统计表
填写单位(盖章)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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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校 |
评估得分 |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9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