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招发〔2014〕1号
吉安市招考委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表彰2013年全市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招考委、教育局: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各县(市、区)招考办、考点学校及涉考工作人员能够自觉增强服务意识,解放思想,勤奋工作,服务考生,各类招考工作全部圆满完成,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鼓励先进,激励全市招考干部进一步做好工作,决定对2013年度在招生考试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这次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以此为新起点,进一步发扬成绩,努力工作,再创新业绩;同时希望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我市招考工作再上新台阶。
吉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1月26日
抄送:省高招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自考处、成招与社考处、普招处、党群工作处。
吉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