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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家校合作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4/04/03 1.1w 阅读 260 点赞

吉教办字〔2014〕43号

吉安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

家校合作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与学校教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家校合作的积极作用,在2011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科字〔2011〕91号)后,认真组织推荐了一批试点学校,其中,吉师附小、泰和县第二实验小学等6所学校还被省教育厅确定为试点学校。这些家校合作教育试点学校,积极配合省教科所做好试点相关工作,探索了一些家校合作的新办法、新途径和新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深化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沟通互动,推动学校、家庭与社区合作,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家校合作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赣教科字〔2014〕1号)(见附件)要求,经研究,拟向省教育厅推荐家校合作工作基础较好的泰和县、吉州区和吉安县为试点县(市、区),其它的县(市、区)各推荐1所试点学校,市直中小学校可自荐。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省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申请材料,并于2014年3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基教科。盖好公章的申请表(一式3份),请邮寄至吉安市行政中心A座429室(吉安市教育局基教科)袁海斌收,电子稿请发送至jcjyk8227534@163.com,电话:8227534。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家校合作第二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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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