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办字〔2014〕102号
吉安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开区社会事业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2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总结培育减负工作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积极开展总结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市教育局将适时进行专项督查。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5月20以前将各地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格汇总报市教育局基教科;6月20日前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减负工作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jcjyk8227534@163.com。
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减负万里行・第2季”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
2014年4月22日
江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深化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改革,进一步缩小校际差距;着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进一步优化考试和评价的育人导向;着力提升教育治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着力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减负政策;着力加大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努力通过“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健全减负工作治理体系,提高减负工作治理能力,务求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要措施及任务
(一)深化综合改革,注重源头治理
深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各地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积极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积极探索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重点规范择校矛盾突出的地区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秩序,切实减轻因入学竞争给学生带来的过重课业负担。积极探索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有效措施,不断扩充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均衡招生比例提高到70%并完善操作办法。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着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引导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省教育厅将制定出台《江西省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科学多元的评价指标体系,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评价学生,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各地要进一步落实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改革,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避免分分计较,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减少统考统测,小学低年级不得组织学校统考。
(二)加大治理力度,规范办学行为
要充分发挥教育治理体系效能,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严格落实《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将减负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县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学校要将贯彻减负要求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密切家校联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作用,引导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减负管理和监督。
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举报和曝光平台,并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省教育厅将研究制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处罚细则,对减负工作不力、存在违规行为的地区、学校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曝光,并对各地学生课业负担情况进行监测排名。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把各地减负工作开展情况与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等挂钩。
(三)开展巡视督查,确保减负实效
全面开展自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14年4月至5月,全面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督查工作(自查项目和内容见附件),做到学校自查和县级教育部门督查全覆盖。各设区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针对自查项目认真梳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并在5月底前将各地自查报告及自查表格汇总报省教育厅。
开展专项督查。省教育厅将在6月份对学生课业负担较重、信访举报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设区市进行专项督查,结果将向设区市人民政府反馈,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强化经常性督导。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将学校减负工作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区日常督导范围。责任督学每学期要发布联系学校减负情况的督导报告。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减负工作宣传。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拓展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宣传,让全社会都能理解减负工作的复杂性,推动社会培训机构行业自律。面向学校、教师宣传,让主动改进教学方式,追求轻负增效、向课堂要效益成为广大学校、教师的自觉行为。面向家长宣传,积极引导转变教育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科学安排学生课外活动,使“适合孩子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正确观念深入人心,避免出现“教师减负、家长增负”“学校减负、社会增负”现象。
及时总结培育减负工作典型案例和有益经验。各地要积极开展总结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并在6月底前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减负工作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学生课业负担明显下降、“轻负高质”的先进地区、学校和个人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继续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推介活动。省会城市南昌要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积极组织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推介活动。4月30日前按要求向教育部报送推荐一批学校宣传素材。同时,通过都市主要媒体自行组织宣传活动,全面宣传学校办学特色和亮点,引导就近入学。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减负”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作为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相关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将国家和省有关减负工作的政策要求落到实处。要通过“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社会和谐、维护教育良好形象。
各地在“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开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有关规定,避免影响中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联 系 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熊志平
联系电话:0791-86765135,0791-86765133(传真)
电子邮箱:1343135152@qq.com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项目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
1.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重点大城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方案制订情况。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情况。就近入学比例。择校生比例过大的是否制定了明确的消减计划。
3.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操作办法完善情况。
4.特长生招生规范情况及比例。
5.因地制宜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情况。
6.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阳光招生”,面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种招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情况。
7.是否存在或变相将义务教育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情况。
8.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监管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提前招生等情况。
9.是否存在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情况。
10.是否存在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或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名义招生,“掐尖”选拔生源情况。
11.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收取择校费行为。
12.规范学籍管理情况,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系统使用和学籍信息维护情况。是否存在人籍分离问题。
二、规范教育教学
1.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是否落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有关规定。
2.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情况。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后是否实行“零起点”教学。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制定出台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政策措施。是否存在学校或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情况。是否以家长委员会等方式组织有偿补课。
三、规范作息时间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做出合理规定并督促学校落实。
2.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四、规范作业教辅
1.小学低年级是否留书面家庭作业,高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时间是否实行总量控制。是否布置适合学生特点的探究式、体验式作业。
2.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情况。
3.是否从省级有关部门评议公告的目录中选择教辅材料,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教辅材料家长自愿购买原则。
五、规范考试评价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情况。是否组织全县范围的统考。
2.是否存在考试内容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情况。
3.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否下达升学指标,是否用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队和作为学校奖惩主要依据。
4.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学校是否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是否以考试成绩对教师排名。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地市或县级)
表一:( )地市或县(市、区、旗、团场)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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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督查项目 |
督查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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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情况 |
(1)现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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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义务教育学生( )人,其中初三学生(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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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生情况 |
(3)小升初实施方案制订情况( )①已制订②正在制订③尚未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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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情况( )①存在②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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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已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有( )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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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单校划片的初中有( )所;多校划片的初中有( )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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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是否利用全国联网电子学籍系统组织实施小升初工作(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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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小升初工作开始前是否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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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升初期间是否主动公布招生结果等相关信息(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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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存在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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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提前招生情况(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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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情况(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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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有特长生招生方式( )①是②否;若是,是否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 )①是②否;招生具体办法是否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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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有学校组织笔试、面试或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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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是否有学校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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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民办学校招生是否纳入监管(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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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分别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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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给县域内初中的比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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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班情况 |
(19)是否实行均衡编班( )①是②否;是否有学校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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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是否有学校组织分班考试(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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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分班过程是否邀请家长代表参加(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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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常管理情况 |
(22)是否有公办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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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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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 )①存在②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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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学校( )所,占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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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是否有学校组织集体补课(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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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是否要求学校使用全国联网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学籍业务(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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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考试评价情况 |
(28)是否将减负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评(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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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是否存在组织统考情况(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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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是否按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 )①是②否 |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自查参考表(学校)
表二:( )学校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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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督查项目 |
督查情况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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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本情况 |
(1)学段( )①小学②初中③九年一贯制④十二年一贯制⑤完全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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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质( )①公办②民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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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有学生( )人;教师(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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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生情况 |
(4)是否已划片( )①是②否,划片方式( )①单校划片②多校划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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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初中分配到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2012年( )人,2013年(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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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招生入学期间是否主动公开招生结果等重要信息(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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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学年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 %)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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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是否存在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情况(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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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参与举办选拔生源培训班(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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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是否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提前招生( )①是②否(公办学校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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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是否将获奖证书、考级证明同入学挂钩(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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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班情况 |
(12)是否实行均衡编班( )①是②否,分班过程是否邀请家长代表参加(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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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是否组织分班考试,按考试成绩分班(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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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举办“实验班”、“特优班”和其它变相重点班( )①是②否,实验班的数量( )个,批准文号( ),批准部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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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日常管理情况 |
(15)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实行“零起点”教学(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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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是否开齐国家规定的课程(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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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是否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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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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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情况( )①存在②不存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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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家庭作业布置情况:小学低年级( )作业①有②无,小学高年级作业总量( )分钟/天,初中作业总量( )分钟/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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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小学生平均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 )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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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寄宿制学生平均睡眠时间:小学( )小时,初中( )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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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①是②否,是否有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校外兼职(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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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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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是否使用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系统管理学籍业务(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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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考试评价情况 |
(26)是否以“等级加评语”方式呈现小学生考试成绩( )①是②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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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是否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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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每学年组织统考( )次,是否以成绩对学生排名(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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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是否将减负情况与教师的日常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①是②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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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教师绩效工资是否与学生考试成绩挂钩( )①是②否 |
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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