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城市配送货运车辆进城窗口期的通告

2023/11/30 1.4w 阅读 121 点赞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锚定“三区”战略,打好“十大攻坚战”,积极服务于青原区经济建设。青原交警大队从服务经济、畅通物流、降低物流运输成本的角度考虑,并依据2022年11月18日吉安市公安局发布的《吉安市公安局再次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十六项措施》的精神,决定从2023年12月1日起调整城市配送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进城窗口期,将原来的窗口期时间由7小时放宽至8小时,窗口期内货运车辆进城无需办理临时通行证,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时间:每日22:30至次日6:30

  二、通行路段:青原辖区各道路

  三、相关要求:

  1、货运车辆不得在送货地点以外的道路逗留及停放;

  2、通行及装卸货、搬运、转运期间禁止鸣笛等扰民行为;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超速超载,尽量避开居民聚集区域,文明驾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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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青原大队

  2023年11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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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