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务信息政务信息公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2/01/19 1.7w 阅读 73 点赞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精神,特向社会公布《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栏(www.j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吉安市北门街13号四楼;邮编:343000;电话:0796-8225341;传真:0796-8225341;电子邮箱:jxjaluoleming@j163.com)。

一、概述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进行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由副主任顾维雄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单位秘书科,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在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表册的基础上,制定了年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及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做到范围和形式、内容和程序、时间和期限的统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局内各单位的保密审查责任,规范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代表会议和纳税人、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实效等进行评议,对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积极改进;在2008年4月召开的全市住房公积金主任工作会议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纳入我单位的每个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复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给单位工作人员学习,组织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和上级会议精神的传达;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并按规范编制、公布了《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及配套设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保证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当年发布信息22条、累计发布信息133条,同比增长20%。其中,概况信息类信息2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9条,发展规划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6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7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3条。另外还通过公报、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时,在我单位职责范围内能及时予以澄清,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住房公积金工作。

1、概况信息

公开了单位介绍、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领导讲话等

信息。

2、法规文件

公开了国家、省部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和上级有关的规范性文件等。

3、发展规划

公开了《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1年度工作计划》。

4、人事信息

公开了单位人事任免、表彰奖励方面的信息。

5、行政执法

公开了我单位行政执法依据及行政处罚项目适用的”执法程序范围划定、行政执法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单位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邮政编码。

2011年我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收到咨询住房公积金政策等方面的信件31件,累计96件。对这些信件,我单位都按时给予了回复,回复后未接到不满意等投诉。另外,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未接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1年我单位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不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没有达到精学弄通的程度。二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部门、下属机构之间协调联系不够及时,一些信息没有及时收集、整理、上传和发布。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只重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今后,我单位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新。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3、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深化。

4、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5、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将考评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江西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填报时间:2012年1月20日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20

学 习 培 训

举办培训班次数

2

参加培训人数

70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1年数量

公开数量

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信息总数

133

22

1、市本级公开信息数*

/

/

2、县(市、区)公开信息数*

/

/

3、乡(镇)公开信息数*

/

/

公开内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概况信息数

24

/

2、法规文件信息数

39

6

3、发展规划信息数

4

/

4、工作动态信息数

36

10

5、人事信息数

17

6

6、财经信息数

0

/

7、行政执法信息数

13

/

8、公共服务信息数

/

/

合计

133

22

公开形式

政府公报发布信息

/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

新闻发布会发布信息

/

/

设立公共信息查阅点

其中:可进行电子信息查阅的查阅点

公共信息查阅点汇集信息总数

/

/

1、电子信息数

/

/

2、纸质信息数

/

/

公共信息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人数

/

/

到公共信息查阅点借阅文件数

/

/

向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纸质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

公开的

及时性

政府信息从形成或变更之日起到对外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133

22

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1年数量

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96

31

1、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系统申请

/

/

2、当面申请(包括各级行政审批大厅和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数量)

/

/

3、信函申请

/

/

4、电子邮件申请

/

/

5、其他形式申请

96

31

合计

96

31

办理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

96

31

1、同意公开

96

31

2、同意部分公开

/

/

3、不予公开

/

/

①信息不存在数

/

/

②申请内容不明确

/

/

③因涉密免予公开数

/

/

④其他原因数

/

/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指      标

累计数

2011年数量

举报

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举报数量

/

/

1、受理数

/

/

2、办结数

/

/

投诉

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投诉数量

/

/

1、受理数

/

/

2、办结数

/

/

行政复议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数

/

/

1、受理数

/

/

2、办结数

/

/

行政诉讼

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行政诉讼数量

/

/

说 明:

1、“2011年数量”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发布的信息数量。

2、“累计数”是指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累计发布的信息数量。

3、设区市的统计数据应涵盖所辖县(市、区)和部门信息。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