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房金干〔2024〕2号
关于王珲妮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驻中心纪检监察组,中心各科室、各县(市)办事处:
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并呈报市住建局党委审议批复和中共吉安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王珲妮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稽核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昕娜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爱华同志晋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尹晶同志晋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江华同志晋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邓月兰同志晋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康生财同志晋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符薇同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稽核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