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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的通知

2014/06/15 6.5k 阅读 24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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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已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13日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

2014年6月3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余阳春主持召开了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2014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管委会副主任卢愉,市房管局局长、管委会副主任黄国栋,以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凯,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操建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思仁,市审计局局长鲍建军,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曹秋根,人民银行吉安中心支行行长刘葵,吉安银监分局局长刘晨光,市国税局局长刘英怀,市地税局局长董国珍,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林峰,井开区党工委副书记汤文仙,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彭耀圣,市总工会副主席周密,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肖敏,华能井冈山电厂党委副书记苏钢,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谢昔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胡发根等管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层以上干部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201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2013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研究和讨论了2014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事项和计划方案,以委员记名投票方式全票表决通过了审议事项。现就会议明确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我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真审议并批准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我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管委会各成员及市、县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为目标,以提高使用效率为重点,狠抓住房公积金使用增效、管理提质,业务指标保持稳步增长,提取贷款取得突破进展,资金使用结构明显优化,规范管理全面加强,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会议要求,新的一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着力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出发,强化住房公积金各项管理措施,突出抓好公积金覆盖范围,突出抓好公积金总量壮大,突出抓好公积金使用效应,突出抓好公积金规范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使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加快推动我市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会议审议并明确了以下事项:

1、关于增值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关于2013年底累积结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①按2013年底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1%计提,在本次增值收益分配中计提2055.14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

②计提上交市财政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管理费用1700万元。

③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3745.52万元全部上交市财政作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关于《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会议对《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修订,同意将修订后的《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发布执行。

3、关于缴存基数比例。会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审议并同意我市2014年住房公积金执行以下缴存比例基数标准:

(1)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同比例缴存,均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缴交;市直单位财政配套比例12%,县(市、区)单位财政配套比例不低于10%;允许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在政策规定范围之内贴补财政配套不足住房公积金。

(2)缴存基数:缴存基数(含财政配套)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以职工本人实际月工资为依据,市直、县(市、区)单位职工月计缴基数最高原则上不应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中央、省属驻市单位最高原则上不应超过主管部门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放月平均工资为月计缴基数。

(3)超标缴存:超过最高限额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按规定纳税。

4、关于归集使用计划。会议审议并批准了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14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新增缴存单位100户,新增职工4000人;年内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4.47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市本级(含市直、吉州区、青原区)43200万元、井冈山市6700万元、吉安县12300万元、新干县8400万元、永丰县9800万元、峡江县4900万元、吉水县13100万元、泰和县12700万元、万安县7900万元、遂川县8800万元、安福县7300万元、永新县9600万元;年内计划提取住房公积金5.9亿元,同比增长10%;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40亿元;计划至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51%,使用率达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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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