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一教师来公积金窗口咨询贷款事宜。2020年9月参加工作,2020年12月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通过补缴及汇缴公积金已满7个月,请问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根据《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精神。该公积金缴存户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未满6个月,所以不符合贷款条件。
近日,遂川一教师来公积金窗口咨询贷款事宜。2020年9月参加工作,2020年12月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通过补缴及汇缴公积金已满7个月,请问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根据《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精神。该公积金缴存户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间未满6个月,所以不符合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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