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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没交付可以申请租房提取啦

2025/04/29 4.9k 阅读 396 点赞

    近日,王先生来窗口咨询,他们夫妻两人2024年在工作地购买一套商品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因还未交付使用,夫妻两人仍在租房,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租房提取吗?

    根据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5年出台的新政,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本人及配偶的月缴存额之和大于月还款额,且未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缴存人夫妻双方在工作地有且仅有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因尚未竣工交付而租赁普通商品住房或公租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办理租房提取。

    经核实,王先生夫妻两人每月公积金缴存额合计是4200元,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是3500元,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从未逾期,夫妻俩在工作地无其他房产,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租房提取条件,可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在工作地有宅基地或者公寓不能办理租房提取。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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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