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地解民忧!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惠民新政来啦!2025年5月27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办理按年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时,不再扣减购房提取金额。
王先生于2024年1月在安福县购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在商业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其本人以购房为由支取了住房公积金19万元。按照之前的政策,王先生须向商业银行偿还本息累计超19万元后,方可再申请办理提取。新政实施后,他第一时间赶到公积金窗口咨询:“之前提取过还能按年提吗?”工作人员立即回答,“只要您的商贷已还满12个月,就可以提取!”经了解,王先生2024年2月开始还商贷,每月均正常还款,符合提取条件。最终,工作人员根据王先生2024年2月—2025年1月期间商贷的还款本息记录,为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3万元。王先生激动得直夸:“这政策太好太及时了,大大缓解了我的还款压力!”
提取攻略全解析
(一)提取周期随心选
假设您的商贷2022年2月开始还款,2025年6月申请,中途没有申请过按年偿还商贷提取的,可任意选择以下一个周期提取住房公积金。
1.还款周期提取:从商贷首次还款日起算,满12个月为一个周期,2024年2月—2025年1月的还款金额都能提。
2.近一年提取:以申请提取当月往前倒推12个月,2024年6月—2025年5月的还款金额就是提取范围。
3.按自然年周期提取:可提2024年全年的商贷还款金额。
(二)提取额度有上限
不管选哪种周期,都只能提取近12个月的还款金额,不能重复提取,能提取的金额都不能超过对应周期内的实际还款总额(公积金账户保留500元)。
(三)必备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名下Ⅰ类银行卡;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或可在银行APP上查询到完整的还款记录。
(四)办理地点
公积金服务窗口。
(五)其他规定
若在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申请偿还商贷提取,需本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且公积金贷款未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