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房金发〔2017〕1号
关于表扬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办事处,机关各科室: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不断释放公积金政策红利,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树立榜样,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热情,经组织考核,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下列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一、年度管理考核先进单位
1、优秀单位:遂川县办事处、吉安县办事处、泰和县办事处
2、良好单位:峡江县办事处、吉水县办事处、安福县办事处、新干县办事处
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
1、资金归集管理先进单位:万安县办事处
2、资金使用管理先进单位:井冈山市办事处
3、业务核算管理先进单位: 永新县办事处
4、综合管理先进单位: 永丰县办事处
三、先进个人
刘恩明、王莉、丁蕊、姚希雨、万佳卉、施歆、张辞香、肖运鸿、龚焕之、刘露、李新民、周小青、刘剑、刘艳、黄静、刘金凤、周雨晴。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各部门要学先进,赶先进,在新的一年,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扎实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为实现“三个走在前列”“两大战略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