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社科联、市属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宣传基地、市哲学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市社科创新团队,驻市及市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性,促进全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吉安市第八次(2022—2024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调动全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出成果、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锚定“三区”建设、打好“十大攻坚战”,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安篇章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成果范围
1.参评成果时限: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吉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实施办法》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在省级以上各类竞赛(评选)活动中已获得社科优秀成果奖项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2.学科分类:此次竞赛活动,以著作类(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论文类、智库研究类、普及读物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吉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实施办法》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院校及科研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单位申报;驻市及市直有关单位的作者,向所在单位或市社科联申报;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作者向所在学会申报;各县(市、区)的作者向本县(市、区)社科联申报。以上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社科联学会部。
3.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4.凡申报参评者,均须填写市社科联统一印制的《吉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申报表》(一式6份)。
5.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市社科联保留存档,原则上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时间
自2025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各受理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社科联学会部。《吉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实施办法》和《吉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申报表》请登录“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栏或关注“吉安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肖老师(0796)8936168、8223317
邮箱:jianshelian@163.com
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B座812室
邮编:3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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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竞赛申报表.doc
吉安市社科联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