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建立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科技支出从2021年的15.4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24.2亿元,年均增长率28.4%,全市科技支出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从2021年的2.76%上升到2023年的3.74%。二是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对获批国家、省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奖补,对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给予奖励。2021—2023年,市财政累计配套奖补省级平台资金247.5万元,奖励市级平台资金230万元。三是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扎实开展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从资金分配合理性、产出效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估,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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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积极助力科技创新
2024/11/18 4.3k 阅读 165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