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暂行办法》规定,经我中心审核同意以下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肖菲,女,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10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月,每月1557元。
刘碧云,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6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月,每月1557元。
陈玉菁,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时间2年6个月(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在吉州区参保)应享受6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4月,每月1557元。
吴泽会,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4年4个月(2017年6月-2018年11月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2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0月,每月1557元。
肖静,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2018年8月,2018年10月至2021年1月在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肖浩星,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7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1年11月—2024年7月,每月1557元。
徐文雅,女,吉安讯威电子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月,每月1557元。
徐秋花,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3个月,应享受9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傅小龙,男,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6年8个月(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江西安迪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15个月,即2021年11月—2023年1月,每月1557元。
肖发建,男,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3年5个月(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青原区参保),应享受9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7月,每月1557元。
徐莲花,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5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月,每月1557元。
李伟峰,男,吉安市为民劳务派遣公司(信联)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1年8个月,(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吉安市玖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参保),应享受20个月,即2021年11月—2023年6月,每月1557元。
郭寿红,女,江西大唐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原职工,城镇职工缴费,缴费时间1年4个月,应享受3个月,即2021年11月—2022年1月,每月1260元。
以上同志如已实现再就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或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停止其失业保险待遇。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电话:0796-8243360、8222069
地址: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3室
吉安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