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安启明星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吉安市科学技术局申请注销AWAIS HAFIZ MUHAMMAD和YAP LEOK SHENG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已获批,现向我支队提出申请注销该2名员工居留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支队宣布该人所持居留证件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至吉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注销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居留许可将在公告之日起10日后宣布作废。人员名单如下:
1.AWAIS HAFIZ MUHAMMAD,男,国籍:巴基斯坦,出生日期:1995年1月1日,护照号码:AF1695163,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104748544,有效期至2027年1月14日。
2.YAP LEOK SHENG,男,国籍:新加坡,出生日期:1972年8月1日,护照号码:K4734727E,工作类居留许可号码:104487789,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9日。
特此公告。
吉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