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D00100-06-2024-0016 | 分 类: | 人事信息 | |||
| 责任部门: | 吉安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8 08:39:29 | |||
| 标 题: | 遂川县民政局获得全国表彰!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
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10月25日至26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对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江西省有7个单位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4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4名个人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江西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萍乡市湘东区民政局、新余市民政局、赣州市民政局、遂川县民政局、抚州市民政局、上饶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基层服务科(儿童福利科)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南昌市救助管理站高级工张洪亮,新余市仙女湖区九龙山乡人民政府民生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级工张瑟俊,于都县长征福利院院长孙观云(女),上饶市儿童福利中心医养部负责人刘永华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萍乡市殡葬管理所所长彭利涛、鹰潭市余江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舒国兵、兴国县民政局党组书记李晓玲(女)、宜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彭学渊分别获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相关决定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民政厅(局):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民政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等196个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艳娇等92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授予陈晓亮等104名同志“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先进模范作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
全国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开拓奋进、真抓实干,勠力同心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
2024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