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依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检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于3月30日启动了市属社会组织2019年度工作检查。
2019年度工作检查,除了要求社会组织按往年常态填报经业务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检”意见的《年检报告书》(一式3份),今年增加了吉安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检查评分表,要求所有社会组织根据评分表规定的检查内容和相应分值进行自评打分。为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公益事业和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检查评分表还对应设置了加分项。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工作,年检结果将在年检结束后,统一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吉安民政网予以公布。
截至目前,已有92个社会组织递交了年检材料并完成了年检工作,参检率达到30%,比上年度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