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万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县未保委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肖慧华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巫太明出席会议并作工作要求。

会上,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辉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刘志辉局长对未保法的修订意义和“六大保护”政策作基本介绍,并重点对未保法的强制报告制度作细致解读,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的九种情况和强制报告责任主体。
县委副书记、县长巫太明要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民政部门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运作、临时监护、兜底保障和其他具体事宜,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民政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担负起未成年人保护职责。(万安县民政局:朱虹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