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或者为了谋取更美好的生活远走他乡而远离幼子,外出打工,用勤劳获取家庭收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亲属生活在一起,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只能通过通讯网络联络父母亲情。因部分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和监护人的疏忽等原因,有些留守儿童存在家庭贫困、行为和心理偏差、就学困难等问题。万安县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及时把贴心暖心的关爱服务送进留守儿童心坎。

一、建立主动发现机制。一是定期家访巡访。今年3月以来,组织村儿童主任、“童伴妈妈”、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定期对留守儿童、中小学乡村教师对留守学生上门家访和电话家访,及时了解和跟进留守儿童监护、生活、学习情况,做好家访记录。二是建立数据台账。县民政统筹协调、督促乡镇组织村居对监护缺失、家庭贫困、心理和行为偏差、学业困难、身体残疾的留守儿童留全面排查摸底并报送县民政局儿童福利股,建立数据台账。三是建立服务清单。县民政局将数据与各成员单位共享,为58名困难留守儿童建立服务清单,核定服务内容、服务目标,相关责任单位为困难留守儿童量身定制关爱措施。
二、建立服务保障机制。一是生活困难保障到位。对56名经济困难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低保对象,对遭遇重大变故导致经济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二是残疾儿童服务到位。帮助、协助13名残疾留守儿童办理残疾证,帮助残疾儿童申请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至9月,为残疾留守儿童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7280元,为3名残疾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康复服务。三是学习困难帮扶到位。万安县教育局为88位残疾儿童建立“一人一案”送教上门服务,如百嘉镇残疾留守儿童小黄,小学教师小梅教导小黄穿衣穿鞋,一起看书、画画、做康复训练,记录他的喜好。9月份,吉安市因疫情一直网络上课,网络上课是对留守儿童的一大挑战,各村居儿童主任、童伴妈妈、少儿守护员和社工志愿者到留守儿童家中,指导、督促他们上好网课做好作业。

三、强化监护责任落实。一是规范监护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省、市、县儿童福利有关文件规定,由县民政局拟写,聘请法律顾问修改,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权益和监护责任。二是全面开展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评估。组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学习《江西省未成年人监护评估办法(试行)》,参照评估表逐表逐条对留守儿童开展监护情况评估;三是重新签订监护协议。落实乡镇党委、政府对属地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主体责任制度,乡镇人民政府指导、督促村居与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人签订三方监护协议。
四、强化服务阵地建设。一是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在全省率先实施“党建+儿童之家”,将儿童之家列为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并纳入全县综合考评,优化中国扶贫基金会、三峡集团、省慈善总会、县财政资金,推进村(居)儿童之家、童伴之家、少儿之家、童心港湾等50个村居儿童之家建设。逐步完善设施设备,配置电视、电脑、桌椅凳、图书和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并定期开放,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推进儿童服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童伴妈妈能力建设。对留守儿童多的村儿童之家招聘“童伴妈妈”“少儿守护员”志愿者,发放志愿者服务生活、通讯等补贴,并对志愿者开展绩效考核。组织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童伴妈妈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专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三是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和儿童主任、童伴妈妈、少儿守护员结对,帮助他们提升服务儿童的能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儿童之家等场所,开设心理课程,发挥专业优势,当好特殊困难儿童心理“疏导员”。

五、加强关爱和安全保护服务。一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县妇联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让孩子健康成长”系列活动,聚焦女童保护,在全县16个乡镇的中心小学与当地1700余名学生开展一场面对面的交流,赣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专业老师通过精彩的授课为当地的学生普及法律知识,解答心理困惑,引导女童树立自尊自爱自信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县民政局开展送课下乡服务活动,为留守儿童家长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传播科学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引导家长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二是开展情感关爱活动。县慈善会联系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捐赠二百多万元儿童清洁用品及儿童口袋书籍,50个童伴之家、少儿之家建立留守儿童父母微信群,“童伴妈妈”“少儿守护员”及时将留守儿童情况与外出父母联系,每周开放儿童之家,每月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并将留守儿童活动图片上传到微信群。县妇联举办留守儿童生日会、开展“守护童年携手成长”暑期儿童关爱活动。三是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在学校、乡镇多次开展法律宣传,各部门、各乡镇多形式开展交通、“防溺水”、“防性侵”、防中毒等安全教育宣传,乡镇、村居在危险路口、水域等地树立安全警示牌,在特殊时间段组织人员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加大侵害未成年人事件惩治力度,提供危机介入、心理干预、安全保护和法律援助,按政策提供困难救助。万安县民政局:肖小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