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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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3/03 2.2k 阅读 5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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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属社会组织:

  当前正值冬季疫情防控关键点,国际疫情波动加剧、险情增大,国内疫情出现多点散发状况,特别是河北省1月2日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来,新冠病毒感染人数持续增多。岁末年初是社会组织举办年会、会员大会、理事会比较集中的时间段,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大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组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聚集性活动,降低疫情发生风险,社会组织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会员大会、理事会尽量采取网上会议、通讯联络等方式召开,并保留好会议纪录;确需举办的,按照《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2号》通知要求,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活动举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从严从紧审批。

  二、社会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重大活动,应按照重大活动与事项事先备案报告的要求,事先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三、社会组织按章程规定要进行换届选举的,可以向市民政局提出延期换届的书面申请,待疫情稳定后正式召开换届会议。

  全市社会组织要认真落实市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外出必批准,返回必报告,内防外防同步、人防物防并重,绷紧疫情防控之弦,有序开展自身工作,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作用做出贡献。

  吉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