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同意吉安市福建商会变更办公场所的批复

2019/11/19 9.8k 阅读 438 点赞

吉安市福建商会:

  你会报来要求变更办公场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变更事项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你会办公场所由吉安古南大道金色水岸1号楼变更至吉安南大道17号福建大厦28楼。

​201911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