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赣民办字〔2018〕44号)相关要求,按《志愿服务条例》(2017年6月7日国务院第17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我市共有66家社会组织被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部门:吉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796-8239609
联系地址:吉安市行政中心C座1507室
附件:吉安市志愿服务组织标识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