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吉安市民政局关于对吉安市直邮协会等29家社会组织进行拟撤销登记的公告

2021/10/17 2.0k 阅读 374 点赞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上级关于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吉安市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市民字〔2021〕80号)要求。经查,吉安市直邮协会等29家社会组织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纳入整治范围。本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整治要求做出拟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所列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社会组织有权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所列社会组织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收到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附: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拟撤销社会组织名单.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