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吉安市民政局于2021年10月18日在吉安市民政局网上对吉安市直邮协会等29家社会组织作出了拟撤销登记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吉安市直邮协会等22家社会组织(名单附后)未到我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现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以上22家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书及印章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附:予以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2021年12月日
予以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类别 | 撤销理由 | 撤销依据 |
1 | 吉安市直邮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2 | 吉安市油茶产业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3 | 吉安市井冈山画派 研究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4 | 吉安市红土地 志愿者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5 | 吉安市井冈人才 扶助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6 | 吉安市新闻工作者 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7 | 吉安市食品工业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8 | 吉安市陶瓷文化产业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9 | 吉安市(上海)商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10 | 吉安市宝玉石鉴赏 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11 | 吉安市零售供应链 商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12 | 吉安市中药材种植 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13 | 吉安市关爱儿童志愿者协会 | 社会团体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 |
14 | 吉安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15 | 吉安市御美丽职业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16 | 吉安市桔子派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17 | 吉安市井冈先锋学院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18 | 吉安企业家井冈山精神红色研究院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19 | 吉安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20 | 吉安市企业管理研究所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21 | 吉安市叶子家政职业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
22 | 吉安市井冈山创业大学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