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同意吉安青年红色培训学院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2022/01/27 1.5k 阅读 473 点赞

吉安青年红色培训学院:

  你单位报来要求变更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核,变更事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名称由吉安青年红色培训学院变更为吉安市青年红色教育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由肖志刚同志变更为周云斌同志,章程的第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进行修改,新增第三章党建工作。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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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