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第三款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以下16个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处理,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社会组织如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可在本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单位:吉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8239609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附件
拟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违法情形 | 处罚意见 |
1 | 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篮球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2 | 吉安市振兴足球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3 | 吉安市老年体育科学学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4 | 吉安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5 | 吉安市观赏石文化创意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6 | 吉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7 | 吉安市广告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8 | 吉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9 | 吉安市卫生经济学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0 | 吉安市洗染行业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1 | 吉安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2 | 吉安市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3 | 吉安市粮食行业协会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4 | 吉安市伏羲教育青少年游学中心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5 | 吉安市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
16 | 吉安市全仁儿童康复中心 |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 拟撤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