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拟对16个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公告

2022/10/30 1.4w 阅读 533 点赞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十条第三款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以下16个连续两年(含)以上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处理,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的社会组织应到我局领取《撤销登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社会组织如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的规定,可在本公告期满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单位:吉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8239609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吉安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31日

​

附件

拟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违法情形

处罚意见

1

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篮球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2

吉安市振兴足球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3

吉安市老年体育科学学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4

吉安市文化产业促进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5

吉安市观赏石文化创意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6

吉安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7

吉安市广告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8

吉安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9

吉安市卫生经济学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0

吉安市洗染行业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1

吉安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2

吉安市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3

吉安市粮食行业协会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4

吉安市伏羲教育青少年游学中心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5

吉安市青年社会组织发展中心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16

吉安市全仁儿童康复中心

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拟撤销登记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