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文件
吉教办字〔2015〕56号
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为推进我市“1+1”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中小学大课间体育活动评比,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
二、评比活动分组
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三、评比时间
2015年5月:小学组、初中组;2015年11月:高中组;具体赴学校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比标准
1.时间为25-30分钟,学生人人参加,老师广泛参与。
2.学校要因地制宜地安排大课间活动的内容,包括集合整队、集中活动(广播操或集体舞、自编操等)、整队回教室等环节。整个过程要衔接流畅、内容丰富、运动量合理。
3.大课间活动的形式要能体现学校的特色,活动内容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兴趣和热情,能够做到常态化、规范化。
五、评比办法
1.大课间活动现场评比和录像评比相结合,县级采用现场评比,市级采用先录像评比,选优后再到现场评比的办法,评出市级奖项。
2.在县级评比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选报高中组1所、初中组2所、小学组3所学校参加市级评选。
3.高中组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初中、小学组分别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同时评出优秀奖若干名。对活动开展成效好的县(市、区)教育局,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安排,由教育股(体卫艺股)牵头,负责做好大课间活动初评及光盘上报工作;电教站配合做好光盘的录制工作。
2.上报的光盘要求:结构合理,主题突出,图像清晰,镜头运动平稳,画面表现力强。
3.大课间活动评比从下课铃响开始,包括安全有序的进退场、合理适量的师生活动等。
4.要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器材开展好大课间活动,体现学生是活动的主体,活动的开展应以学生的意愿为主,趣味性为主,锻炼身体为主,享受体育活动的乐趣为主的理念。
5.大课间活动应重视音乐的作用,要选择节奏感强,富有激情的音乐,以使学生在愉悦的环境中得到充分活动。
6.教师和学校领导在学校开展大课间活动时,不宜袖手旁观,要根据大课间活动的特点,尽量参与。
7.大课间活动的形式与内容要体现提倡创新与发展,内容上要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具有趣味性;本质上要符合体育运动规律,能发展学生体能;技术上要力求简洁,便于学生掌握和参与;形式上要开放,具有不断改进与发展的空间。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今年5月10日前完成初评,5月15日前将光盘及参评表报送市基教科。高中(职业)学校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初评,11月5日前将光盘及参评表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附件:吉安市中小学校优秀大课间体育活动参评表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吉安市中小学校优秀大课间体育活动参评表
县(市、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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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015年4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