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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

2015/09/24 2.0k 阅读 334 点赞
 

吉 安 市教 育 局

吉安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赣教体艺字〔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省厅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迅速把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地的每一所学校。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通知的落实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于9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吉安市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

赣教体艺字〔2015〕17号

关于2015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二次预警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

目前正值夏、秋交替的季节,是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卫生防病与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从维护学校稳定和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高度出发,要在开学之初结合季节和各类传染病发病特点,重点部署和落实好各项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当地卫生计生部门指导下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学校卫生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和机制,认真落实疫情报告制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突发事件。

二、认真排查隐患,做到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之初对学校食堂、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开学前要做好学校食堂各项清洁卫生工作,要彻底清洗、消毒食堂设施及用具,未经清洗、消毒的设施不得使用。要对上学期剩余的食品原料、调料等进行检查,清除过期、霉变食品原料和调料。要对学校饮水设施,如自备水源、蓄水池、饮水机等特别是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卫生安全排查,检验合格才能使用。饮水机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防止水源、饮水设施污染导致传染病流行。要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把好身体健康关。

三、加强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健康教师培训,壮大学校卫生防疫队伍力量,定期对学生生活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新招聘上岗的学生生活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要对其进行岗前卫生知识、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树立卫生防疫意识,掌握基本卫生防疫知识。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持证上岗。

四、强化宣传意识,落实健康教育。

开学初,要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病、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教育;血吸虫病流行地区的中小学校,还要对学生开展血防知识教育。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根据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特点,每学期安排6-7课时的学科教学,向学生传授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等知识、技能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宣传方式、宣传内容要结合学校类别及学生年龄特点,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体验式的宣传活动,结合校内外课余活动,班会、团会、专题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健康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行为习惯,教育学生不到校外无证经营的“小饭桌”、无证摊点用餐和购买食品,提高学生对传染病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规范体检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江西省关于规范大中学校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11]32号)要求,做好学生体检工作。小学、初高中、高校新入学的学生必须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及时发现结核病可疑疫情,及时救治,及早杜绝结核病在学生群体当中蔓延。对寄宿制学生在体格检查中发现可疑体征需要进行肝功能检查者,学校要及时安排学生到医院进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并鼓励健康教师和学校卫生工作者利用体检数据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研究、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学校卫生工作研究,推动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科学、规范开展。

六、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要协调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每年新学期开学后对所辖(市、县)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和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学校要严格外来餐饮企业进入校园的准入制度,食堂内引进的风味小吃店要做到一店一证,对无证经营的风味小吃店必须关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予以整改。要认真查找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对瞒报、迟报和漏报学校卫生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疫情,导致事故处理延误或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要协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对不按规定落实学校卫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而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学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依法追究领导责任。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学校,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5日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15年8月26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