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
2013年11月7-9日,省爱卫办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调研和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评,现场抽查了我市部分市直学校,发现了一些急需整改的情况,为急需抓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调研存在的问题转发给你们,请各市直学校扎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整治工作,推进创卫工作进程。
一、规范学校健康教育
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开设健康教育课,要归集整理健康教育的全套资料,增加健康教育教学用具,完善教师照明、课桌椅、学生饮水设施、厕所等硬件设施(完成时间:2014年3月10日前)。
二、进一步完善市政设施
1.全面清除学校露天垃圾池,配备密封化垃圾桶,特别市白鹭洲中学的露天垃圾池(完成时间:2014年3月10日前)。
2.对建成区不达标的公共厕所进行提升改造,并加强管理,重点是白鹭洲中学公厕,确保达标(完成时间2014年2月28日前)。
三、整治时间和工作步骤
各市直学校对照整治要求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1175872940@qq.com。3月23日至25日由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督查组牵头组织对各学校进行检查,届时将对照整治任务和标准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整治措施及要求
各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关于吉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调研情况反馈的函》的要求,对各项整治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行动责任到位、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按期完成任务。
吉安市教育局
2014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