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干县中心城区先后发生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新干县公安局已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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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帅某在金川镇城南一路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邓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李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邹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徐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胡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朱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曹某在金川镇邓家坑自然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杨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刘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朱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邓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杨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谢某在金川镇瑞和盛世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温馨提示
新干县中心城区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正值元宵佳节,为共同守护清新空气、安全环境,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欢度佳节。
新干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处理。在此也呼吁大家相互提醒、共同监督,让我们少一分喧嚣风险,多一分平安祥和,文明过年、平安过年、绿色过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
举报邮箱:xgxga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