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吉安这些人被处罚……

2026/03/05 1.3w 阅读 392 点赞

近日,新干县中心城区先后发生多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新干县公安局已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

​▲居民帅某在金川镇城南一路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邓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李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邹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徐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胡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朱某在金川镇灯饰城广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曹某在金川镇邓家坑自然村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杨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刘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朱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邓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杨某在金川镇物流园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居民谢某在金川镇瑞和盛世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


温馨提示

新干县中心城区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正值元宵佳节,为共同守护清新空气、安全环境,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伤人等安全隐患,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选择文明、绿色、安全的方式欢度佳节。

新干县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对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处理。在此也呼吁大家相互提醒、共同监督,让我们少一分喧嚣风险,多一分平安祥和,文明过年、平安过年、绿色过年!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电话:110。

举报邮箱:xgxgajbgs@163.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方提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